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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布《2021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
(时间:2022/8/19 10:08:18) |
2022年8月18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清向社会发布《2021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作出介绍。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7天,占比73.2%,同比增加20天;重污染天数6天,同比减少2天。2021年4月-9月,沧州市连续六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平,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21年,沧州市1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按照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沧州市2021年地表水水质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大浪淀水库水质与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2021年,沧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噪声质量等级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均值为62.5分贝,比2020年降低了1.5分贝,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居民和文教区、居民和商业混合区、工业区、交通干线区4类功能区噪声均值:昼间在49.5—59.2分贝之间,夜间在42.4—52.0分贝之间,均达标。
监管执法水平有效提高
2021年,沧州市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为抓手,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沧州市一是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84件;二是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企业550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60个;三是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出动帮扶人员9869人次,帮扶企业2164家次,提出帮扶措施514条,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1288条;四是认真开展环境信访举报环境问题受理查处行动,对接到的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均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及时公开,共处理信访举报件2195件;五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李玉清表示,2022年,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落实国家、河北省决策部署和沧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做好环境风险管控五个方面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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