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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招标信息]泰安中心城区市级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有效期至: 2022年12月15日
地 区: 山东 > 泰安
投资规模: 详谈
工程简介: 12月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城区市级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22915.17万元,服务期3年,详情如下:

泰安市中心城区市级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城区市级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2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347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城区市级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915.17万元

最高限价:22915.1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A

标的名称: 本项目为市级管理区域环卫运营服务,主要内容:道路保洁服务(含市级管理31条道路、奈河两侧区域、泰山火车站广场、高铁广场、泰山广场等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垃圾转运服务、大件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清洁服务(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桶、果皮箱等)、冬季除雪服务、其它应急服务等。

数量: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22915.17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2年12月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2.3监督部门及电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话:0538-62210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广耀

联系人电话:0538-82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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