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新修订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等作出调整,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据了解,《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19年印发,随着“蓝天保卫战”深入攻坚,近年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202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的新目标。
由于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还不够稳固,2023年年初、年尾湖南省共遭遇4次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未来两年要达成既定目标,必须有效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质效。因此,湖南省根据实际需求对《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出修订。
修订后,湖南省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条件从原来的“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AQI是空气质量指数,启动预警对应的AQI值降低意味着对大气质量要求更高了。
此外,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在原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6市基础上,增加了衡阳、娄底2市;明确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排污许可重点时段管理,解决了不按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无执法、处罚依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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