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本市全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83项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底本市已完成81项,其余两项也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2016年、2020年对本市开展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坚持全面改、深入改、防反弹,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在全市共同努力下,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83项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81项,其余两项分别是加强矿山治理与修复、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任务,也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同时,全市有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大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国家和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实现动态消除劣五类;受污染耕地、受污染地块得到有效管控;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8%,绿色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碳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此外,进一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2.5万吨/日。
下一步,本市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期限、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同时,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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