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省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近日,《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电子商务、外卖行业经营者应当使用规格、强度符合快递封装要求的包装材料,避免、减少快递企业二次包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标识。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制定激励措施,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采取上门回收、设置交投点、“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回收服务;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或管理者设立便民再生资源回收点。
此外,在已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分类标准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容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将全省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促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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