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关于进一步推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2年,滨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城市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至少一个乡镇(街道)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市自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同时,近两年,国家、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也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今年8月4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分类模式,分类标准为,在城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在农村,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鼓励按照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等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鼓励探索厨余垃圾“餐前”和“餐后”细分、就地堆肥等模式。
据悉,进一步推动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推动源头减量,包括强化产品包装物源头减量、推动一次性塑料用品源头减量、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推行绿色办公、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健全分类设施体系,包括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善分类转运设施,完善分类运输设施,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包括加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侧重沿黄地域全面推进分类。营造社会氛围,包括深入宣传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学校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等。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补齐短板。一是建立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设施。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二是开展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行动,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分区管理。鼓励建设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合建综合体。三是根据运输频次和线路,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生活垃圾运输方式。四是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五是各县(市、区)科学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妥有序推进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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