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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江西省PM2.5 月均浓度同比下降15.2% |
(时间:2021/11/25 10:15:45) |
11月24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该省布10月份全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11个城市中,萍乡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城市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景德镇市和南昌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和景德镇市并列第一,鹰潭市第三,抚州市第四,吉安市第五,上饶市和南昌市并列第六,新余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宜春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110个县(市、区、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资溪县、广昌县、寻乌县、宜黄县、婺源县、南城县、浮梁县、崇仁县、黎川县。
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9.3%。主要河流中,饶河和东江水质为良好,直入长江河流和大桥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新妙湖、洪门水库和珠湖水质为良好;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2.7%,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2%,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3%,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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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商会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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