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正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各种极端天气频发,加之能源危机,此时举行的COP27肩负哪些重要使命?哪些因素在影响往届气候大会所做承诺的顺利推进?如何将承诺落实为行动?围绕相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马爱民。
马爱民,现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 1998年起从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多次参加中国政府出席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会议和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工作。2009年起先后担任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综合处长、国际谈判处长。2015年加入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从事有关应对气候战略规划、全球气候治理、市场机制等方面政策研究和国际合作工作。
记者: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Simon Stiell)在向COP27致辞时说,“今天一个新时代开始了”。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马爱民:可以理解为COP27开启了迈向实施的新时代。
从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国际社会为集体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持续的努力,但全球气候变化并未得到根本缓解,各国的努力也没能达到预期。今年,在世界很多地区,我们看到了严重的洪水、干旱、热浪等灾害的发生,造成了财产和生命损失。就在COP27召开前夕,世界气象组织发布了《温室气体公报》,2021年,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水平均创下新高,二氧化碳浓度为百万分之415.7,为工业化前水平的149%,这表明气候危机还在加剧。
与此同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排放差距报告》认为,到2030年,2℃路径每年的排放差距为15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1.5℃路径每年的排放差距为2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说明当前的努力距离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1992年以来,国际社会先后通过了《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目标、制度,已经为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奠定了政治共识和法律遵循。特别是2015年COP21通过了《巴黎协定》,2018年COP24就实施细则进行谈判,去年举行的COP26通过了《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等50多项决议,基本完成了实施细则遗留问题的谈判。过去的气候变化大会为全球气候治理带来了历史性协定、行动计划和安排等,今年COP27的重点将转向落实,共同实施成为本次大会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成功的COP27将有可能成为应对气候变化从制定规则走向注重落实的转折点。
记者:今年全球范围内各种极端天气频发,加之能源危机,这个时候举行COP27,肩负哪些重要使命?
马爱民:习近平主席多次在联合国和其他多双边外事活动中提出维护多边共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兼顾雄心和务实平衡的主张,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重要指引。
在当前极端天气频发,国际局势动荡,能源、粮食及卫生等问题凸显,气候变化进程面临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关键是各方坚持多边主义、按各自能力强化务实行动。COP27肩负着守卫《公约》原则共识、推动各方务实行动的重要使命。全球气候进程转向履约落实,COP27应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从谈判规则走向付诸具体行动,加强国际努力,动员各方将目标、承诺、雄心转化为切实行动。希望能够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全球盘点、《巴黎协定》第六条等议题上达成共识、取得进展,为落实《巴黎协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上一届气候大会做出的承诺进展情况如何?哪些因素在影响往届气候大会所做承诺的顺利推进?
马爱民:在上届气候大会召开的世界领导人峰会上,许多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指出,应全面提升减缓、适应和支持力度,在未来十年加速推进清洁低碳韧性经济转型和技术创新,团结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习近平主席在书面致辞中强调“以实则治”,期待各方强化行动,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发展中国家领导人普遍表达了对资金、适应、损失损害的关切,希望发达国家兑现出资承诺、加大支持力度。上届大会还通过了《格拉斯哥气候协议》,就温控目标、本世纪中叶左右净零排放等达成协议,同时还敦促发达国家尽早实现资金支持目标。
中方一直以持续的务实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前不久,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进一步坚定了中方实现高质量发展、走绿色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决心,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了部署。与之相比,本应率先采取切实行动的发达国家则进展有限,一些国家陷入能源危机,有可能难以兑现气候承诺,加拿大、新西兰不仅未能实现减排,反而大幅增排。美国距离实现目标也有较大差距。一些欧盟国家采取重启煤电措施,气候行动进展乏力,未能体现带头减排。此外,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仍然严重不足,将会影响到这些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实际上,发达国家始终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问题上说得多、做得少,甚至是说都不愿意说,到现在仍未落实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的承诺,也没有就2025年后提供资金规模目标达成协议。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些国家受国内政治影响,在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和行动上反复不定;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和地缘政治使气候行动在一些国家日程上的优先级下降;一些国家政客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迎合选民的“工具”,一味唱高调却不采取行动。说到底,还是落实自身承诺的政治意愿不强。
要实现《巴黎协定》确定的长期目标,需要各国首先是负有历史责任、具备现实能力的发达国家率先、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和行动。
记者:中国代表团在大会上表示,将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我国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贡献了哪些中国力量、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已取得哪些阶段性成效?
马爱民:今年是《公约》达成30周年,《巴黎协定》也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过去的30年中,我国在谈判议程设定、国际规则制定、国际义务履行、国际协调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开展首脑外交,直接推动了《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和实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我国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兑现并不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践行务实行动,深化国际合作,不断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生机与活力,努力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为其低碳转型提供帮助。截至2022年7月,中国已累计安排超过12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3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与老挝、柬埔寨、塞舌尔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与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萨摩亚、智利、古巴、埃及等30余个发展中国家开展4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同时,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累计在华举办45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约200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启动了中非应对气候变化3年行动计划,成立了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中心。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秉承言必信、行必果的理念,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自从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以来,于2021年制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之后又陆续发布多个领域的实施方案,“1+N”政策体系已经形成。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成为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将减排责任落实到企业。继超额完成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后,2021年在疫后经济复苏过程中,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继续下降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6%。
记者: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兼顾经济发展和气候治理上,面临哪些挑战?又有哪些新的机遇?
马爱民:我认为挑战主要来自3个方面,包括气候变化问题的严峻性、国内行动的艰巨性和国际形势的复杂性。一是气候变化风险日益加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更加凸显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二是我国经济社会还处在快速发展进程中,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能源需求较大;我国经济结构偏重、服务业比例较低,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性改变;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制度、基础能力等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这些都意味着要实现“双碳”目标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任务。三是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始终面临西方一些国家要求我国进一步提高减排力度的压力,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还需要更加艰苦的努力。
不过,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在对外方面,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符合全人类和我们国家利益;通过气候治理领域的合作,可以推动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营造有利于我国长远发展的国际环境。在国内,围绕气候治理能力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将加速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在向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我们与其他国家基本在同一起跑线上,在某些方面甚至还处在领先地位。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助于我国抢占技术发展先机,增强未来发展能力,助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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