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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时间:2022/10/27 10:53:03) |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确保全省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持续增长;城乡发展建设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 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化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碳排放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方案》对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提出8项要求: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推进绿色低碳住宅、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方案》提出,要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要打造绿色低碳美丽乡村。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开展农房风貌管控试点;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低碳化。
《方案》强调,要完善规章制度、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实施星级绿色建筑、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垃圾分类等,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规范发行绿色债券用于支持绿色建筑项目,拓宽绿色建筑项目的长期多种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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