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8家单位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制定出台《意见》,有利于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意见》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也提出了相关要求,比如应将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加强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监督指导。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指导,及时处理处置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每年向同级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牵头负责的具体事项落实情况,并依法依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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