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发改委、工信厅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创新引领的工作原则。确定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等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深入分析当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并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强调要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方案》从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开展模式创新、强化支撑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明确25项具体任务。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特色比较鲜明。除国际合作以及海洋、核电等不涉及吉林的内容外,国家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任务和要求均在《实施方案》中有所体现,并严格落实国家各项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细化完善,细化和增加的内容占比达到50%以上,细化后的措施,既紧扣吉林省情,又提高可操作性;突出工程化项目化方式推进,将“陆上风光三峡”“山水蓄能三峡”建设、“秸秆变肉”工程、“十年绿美吉林”行动、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等具有吉林特色的重工程大项目作为支撑,突出以工程化项目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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