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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 |
(时间:2021/12/10 15:39:06) |
为推进实施“十四五”全面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近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 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坚决遏制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等行业“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燃煤整治,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开好局。
《方案》强调,2021~2022冬季将持续落实VOCs的相关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截至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收集、产品 VOCs 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各市有关部门对检查抽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
《方案》指出,将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进行分类处置和动态监控。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两高”项目改造升级。
《方案》提出,要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要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千米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3 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全部淘汰。2022年1~3月,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并制定整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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