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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荣昌开始全面推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 |
(时间:2009/5/19 9:16:43) |
荣昌县从现在开始,全面推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除农民自建房和安置房采取鼓励方式外,所有新建的建筑工程必须达到节能50%标准,否则将不予审批和验收。 荣昌县根据50%节能标准建房的要求,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对建筑所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和材料提出了明确规定,以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科学利用能源,提高居住舒适度。 “采用50%节能标准建房,1平方米的建筑成本将提高50元左右,但节约的费用将在10年内使成本得以收回,同时还可以使居住质量大幅提升。”荣昌县建委负责人称。 荣昌县在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标准活动中,坚持以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为抓手,全面推进建筑节能能力建设工程;以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为抓手,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程;以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及产品为抓手,提高新技术、新产品水平,强化成果的转化。 为了落实建筑节能标准,荣昌县通过召开建筑节能法规宣传座谈会、宣传车进镇街、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建筑节能的相关法规条例要求进行宣传。目前,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全县所有施工、监理、开发、设计单位及镇等实现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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