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代市政府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完成我市剩余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方案》规定,各旗县区要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研究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在激励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对高新技术企业或资源综合利用的装配式、绿色建材、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等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对于取得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分别减免100%、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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