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11月30日消息,为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财政局制定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合肥市财政局将装配式建筑市级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奖补资金可用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的咨询、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科研、信息化等方面。由县(区)级财政投资的各类新建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含装配式农村住房示范点,示范点应不少于50户),装配率达到30%(含)以上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市级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奖补面积按单体建筑计容面积之和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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