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绿色建筑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建筑】看清标识 我市节能建筑贴"合格证"
(时间:2008/11/13 9:29:14)
      虽然从今年1月1日起,主城区住宅强制实行65%的节能标准,但市民在购买房屋时仍不知所购房屋是否达到了标准。昨日,我市首批100个项目通过能效测评,节能标识正式发放,今后房屋是否节能也将写入购房合同。

      市建委总工程师吴波介绍,目前我市已有100个项目,共300余万平方米建筑通过了能效测评,凡是通过能效测评的建筑都将获得相应等级的能效测评标识。

      “今天发放的是我市首批通过能效测评的项目,以后大家买房,凡是2006年2月20日通过初审设计的楼盘,都要张贴相应的能效标识。”市建筑节能中心孟主任介绍,目前我市房屋能效共分为了一、二、三个等级,相应的节能标准为70%、65%、50%。“房屋节能与否、节能标准是多少等信息,除在售房、施工现场公示外还将写入购房合同,接房时若没有看到相应的能效标识,可拒绝接房。”

      《相关新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即日执行

      使用禁止使用材料最高罚50万

      本报讯(记者 罗薛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将处以20~50万罚款。昨日,市建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宣贯。

      市建委介绍,根据《条例》规定,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时,建筑的布局、开关和朝向都要进行确定。同时,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对于一些开发商不按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将处以20~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质资证书。

      施工单位不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进行施工的,除可处项目合同价款2%~4%的罚款外,严重的还可吊销其资质。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森特股份联手三棵树推动涂料行业能源转型 
  节能减排与全球每个国家、行业都息息相关。涂料作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工业的重要材料,整个行业正在努力探索环保低碳发展之路。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769209918@qq.com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