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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绿色建筑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
(时间:2014-6-30 12:14:47) |
6月19日,2014 中国绿色建筑节能工程与标准化技术应用论坛在京召开。论坛上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发展处主任宋凌针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与申报做了详细的解读,为企业在申请绿色建筑标识,以及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等多方面规划上提供了依据。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对绿色建筑的评价方法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更高的评价标准也进一步助推了城镇化质量的提升。宋凌介绍在管理制度上,政策将采用设计运行双管机制、中央地方联动机制等模式进行运行。 而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申报点,宋凌也介绍在住建部系统有两家可以评定绿色建筑的标识。一家就是是宋凌主任所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另一家就是城科会下属的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 新型城镇化不应该是单纯数量上的城镇化,更应该是质量上的城镇化。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的要求,我国的城镇化应该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所以,未来要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要构建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筑质量的提高至关重要。所以,按照《规划》的要求,我国要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 据了解,为实现《规划》中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住建部先后发布了《关于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规定到2015年我国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要达到10亿平方米。据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共有1446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1.6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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