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项司法复核裁定认为没有做“基线评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变化的评估),从而叫停港珠澳大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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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司法复核裁定认为没有做“基线评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变化的评估),从而叫停港珠澳大桥工程。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日前表示,受环评影响的基建项目有70余项。南都记者昨日翻查环保署资料,已经有5项工程的申请人撤回环评报告,除港珠澳大桥外,其他涉内地的工程继续有条件施工。
港珠澳大桥未做“基线评估”
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日前举行特别会议,会议焦点多次提及港珠澳大桥这项重要跨境基建工程被司法复核阻延所引致的一系列问题。
议员指责政府忽视议员的“好心提醒”,唐英年则强调政府绝对守法,政府翻查了3年来有关的文件,并未发现有任何人提及所谓“基线评估”的问题。
香港1998年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其中并没有将“基线评估”当做必做项目列入。香港政府多个官员在面对质疑时,均是以“无要求做”此项回复。
港珠澳大桥的司法复核判决词中,法官指经考虑了《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目的后,认为大桥本地工程的环境评估报告除了评估工程项目实施后会对整体环境带来的累积影响外,没有就工程的独立影响做出“基线评估”,以及提出相关的纾缓措施,以让环保署考虑有关的影响已否减至最低,故判司法复核申请人胜诉。
多个项目已经撤回申请
“香港是采用英美法律普通法系,非欧陆的条文法系。法律条文没有规定的并非完全不考虑。法官的裁决案例,对于日后类似的诉讼裁决起参考作用。”熟悉香港法律的李律师说。
有此判决,南都记者查阅香港环保署的公开资料,发现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及香港口岸工程的环评报告和环境许可证都被撤销。受“基线评估”裁决影响,70余项香港基建项目被叫停。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港铁申请的沙田至中环线中(包括旺角东至金钟段、旺角至红磡段、大围至红磡段);环保署申请的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沙螺洞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大埔沙螺洞公私营界别合作自然保育试验计划等多个项目已经撤回申请。
涉内地项目“有条件批准”
高铁工程须成立社区联络小组
在已经通过环评的涉及内地的项目中,南都记者发现均有环保署署长附带条件,作为“有条件批准”。
莲塘至香园围口岸与相关工程,环保署要求建设方工程必须涵盖生态恢复计划,湿地补偿管理方案,在环保署的指导下进行林木更新补偿方案。并要求施工方提交一个尽量减少生态破坏的详细用地规划方案。取得私人土地后,施工方必须进行额外的考古调查,提交调查报告并在环保署的监督下相应减缓施工强度。
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香港环保署要求在建工程项目的环境测试和审计项目里必须涵盖修正和反应机制。
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环保署要求在动任何树木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植树和景观恢复方案,包括林木补偿。施工方必须禁止向海里投放建筑垃圾。在工程开展前,施工方应该建立社区联络小组。小组必须囊括利益相关以及受影响群体,包括铁路沿线附近渔区的地方居委会、居民、学校。这个小组的作用是促进通讯、查询和处理投诉等所有的环境问题。还要求施工方专门为投诉和关注设立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