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强化激励政策。
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
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完善征收体系,加快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综合考虑企业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收费机制。
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
建立企业生态环保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推进生态综合补偿,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支持力度,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创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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