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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全力保障冬春季环境空气质量 |
(时间:2022/2/11 9:54:40) |
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把保障冬春季环境空气质量作为重点和核心任务,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广泛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见效。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专人24小时值守和重大紧急事项、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排查整治。采取“三不两直”、昼查与夜查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节假日查与日常巡查结合等方式,运用联动执法、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应急管理APP监管等手段,重点对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排查,督促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心存侥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深化工业、扬尘、燃煤、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强化臭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PM2.5协同控制。加强监管和调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公转铁”进度,推进工矿企业和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积极推广数字甩箱煤炭运输模式,推动城区燃煤电厂等工业企业实施“散改集”,采用新能源车辆替代重型柴油货车运输。
加强空气质量监督考核,持续强化高排放车辆监管、扬尘和散煤污染及秸秆焚烧督办,坚持每日一公示、每周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大激光雷达扫描、微型站监测力度,应用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颗粒物源解析成果,提升精准治污水平。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深入解读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坚持“早排查、早化解、早稳控”原则,进一步畅通“24h举报”等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定期回访重信重访案件。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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