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环保污染整治就是内江市东兴区环保局在大力开展的工作,尤其是在2015年10月—11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指出东兴区11个环保问题后,对于环境问题的整改更是在不断加强。 为了落实整改工作,东兴区将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区级各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使东兴区环保工作上一个台阶。据了解,东兴区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加强了日常巡查,从工业企业、水库、畜禽养殖等5个方面、9个小项入手,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环保部门的巡查频次做出了明确要求。 在此基础上,东兴区还建立了领导包片区、包行业、干部职工包村组、包污染源的环境保护网格化责任体系,做到每一个污染源的监控人员明确、责任到位,切实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在问题处理方面,东兴区建立乡镇处理60%、行业主管部门处理20%、环保部门处理存量、区政府解决复杂个案的环保问题司机处理机制,并分别明确向上一级移交的具体办法,有效地把全区环保问题化整为零、落实到位,确保了处置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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