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保前沿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广东省政府“红牌”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时间:2016-1-18 9:36:51)
  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红牌”企业一律停业、关闭;要求珠三角工业集聚区于2016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或不达标的将依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称为国家“水十条”。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了广东落实国家“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方案》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十大措施和36项条款。
  《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由批准园区设立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按照《方案》,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2016年起监测频次增加到丰、枯两期以上;对主要江河、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产业转移园区等环境敏感断面加密监测。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实现统一发布和信息共享。
  《方案》明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自2016年起,珠三角区域和广佛跨界河、练江等广东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宋乾武:提标改造水质决定工艺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中指出三大问题,全国废水排放量652.1亿吨,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区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