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保前沿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环保部制定绿标明确PM2.5等污染物去除率
(时间:2015-11-23 9:16:30)
  11月22日,各地频发的雾霾污染带动了室内空气净化器市场的火热。但是,据相关权威部门检测证实,不同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均达不到所宣传的高性能。
  为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与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验中心等单位将共同制定中国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值得关注的是,这项标准将对室内空气净化器去除PM2.5等污染物的去除率提出直接要求。
  在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近日召开的中国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制定启动会上,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发布的空气净化标准主要关注的是家用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能,产品质量等,而对于其净化功能以及有害物质去除率至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已经启动的中国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是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标准。这项标准是建立在2015版《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基础上,从关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使用阶段、到最终的废弃以及回收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涉及产品的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原材料的选取,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行为控制。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还将对室内空气净化器去除PM2.5、甲醛、苯系物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指标做出规定。他说:“作为中国绿色产品的评定标准,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标准要求室内空气净化器在满足2015版《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的基础上,还要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特别是对公众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室内PM2.5和有机挥发物的去除效果以及对产生二次污染可能性提出明确的限制要求。”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宋乾武:提标改造水质决定工艺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中指出三大问题,全国废水排放量652.1亿吨,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区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