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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河南环保与公安联合行动 将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
(时间:2014-8-27 10:18:55) |
26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两类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查办。 第一类: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等5种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类: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对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功能进行删除等6种行为;从2015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等4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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