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环保】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
(时间:2014-5-6 17:12:55) |
为期10个月,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犯罪 即日起,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资源被盗采,背后是否有渎职行为发生?河流被污染,环保部门尽没尽到责任?生态环境被破坏,有关执法部门是否以罚代刑?据介绍,针对上述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案件线索,依法对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案件增强打击力度;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环境资源监管保护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合力。 “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活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在专项行动期间,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职能,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专门办理小组和快速办理机制,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并将主动与媒体对接,聘请新闻记者担任专项行动检察联络员,及时提供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据悉,2011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4件38人,受理起诉35件70人;查办环境类渎职案件3件6人,同时,在查办渎职线索案件时还牵出了多起贪污贿赂案件。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