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保前沿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环保】多哈气候变化大会开幕 三大纷争待解
(时间:2012-11-27 9:33:02)

  当地时间11月26日上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下称“多哈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开幕,100多个国家负责气候变化的部长出席,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将出席12月4日举行的高级别会谈开幕式。
  适逢《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结束、“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德班平台”)将启动具体讨论之时,本次会议将制定出《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具体安排、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并继续德班平台谈判。
  眼下,谈判各方,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分歧犹存,部分主要碳排放国家拒绝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一些发达国家不愿率先大幅减排,多哈会议能否找到既推动谈判进程又能符合各国根本利益的解决办法,将考验谈判代表们的政治智慧和诚意。从目前各方表态来看,多哈会议谈判将极为艰难。(编注:作为发达国家智库的国际能源署(IEA)去年警告称,避免具有破坏性的气候变化的“机会之门正在关闭”。就全球碳排放限制达成一致的全球努力进展非常缓慢,可能永远不会成功达成协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今年11月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的排放量和减排后应达到的排放量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巨大的,而且在进一步扩大。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2年排放差距报告,现在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已经超出2020年应该达到的水平约14%以上。)
  《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未知数多
  “目前全球气候大会与其说是挽救气候,不如说是挽救联合国谈判机制,挽救联合国。”
  《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2008年开始并于今年底到期,《议定书》工作组虽然在去年的德班会议上达成了执行第二承诺期的共识、希望在2013年1月前确定后续减排方案,但并未做出具体安排。此番能否确立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时实施,实现两个承诺期之间的无缝对接,将是衡量多哈会议成败的关键因素。
  有关第二承诺期的博弈将围绕三项事宜进行:
  首先,是参与《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国家及其各自的减排目标。目前承担法定量化减排责任的有37个工业化国家,其中欧盟表示将履行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澳大利亚11月支持第二承诺期的表态也令气候变化谈判各方为之一振;美国则明确表示不会设定《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且这一立场在多哈会议上转变的可能性不大;日本、加拿大等也公开表示不加入《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中国则主张,不参加第二承诺期的发达国家,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也要在《议定书》之外提出可比的减排目标。随着第一承诺期迫近结束,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明确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的难度不断加大。
  其次,关于第二承诺期的长度是5年还是8年,各方仍有分歧。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为使发达国家增强减排力度,主张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持续到2017年结束,为期5年。欧盟则希望第二承诺期持续到2020年,为期8年。
  中国倾向于支持第二个承诺期是8年的建议,理由是目前各国提出的减排目标都以2020年为界,以此可实现衔接,避免出现5年承诺期到期之后还要继续商谈减排方案的局面。
  第三,如何处理一些国家在第一承诺期产生的剩余碳排放配额,也需各方博弈。代表发展中国家的77国集团主张这些剩余配额不再顺延至第二承诺期,否则第二承诺期将变得没有意义。欧盟内部对此则有不同意见。
  有评论认为,如果没有《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多哈谈判很难达成一揽子平衡协议,《议定书》将被废除或是名存实亡,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和全球行动战略的制定也将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已持续20年的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谈判机制将残缺不全,甚至是形同虚设。“目前全球气候大会与其说是挽救气候,不如说是挽救联合国谈判机制,挽救联合国。” 
  每年千亿美元“绿色气候基金”仍是空壳
  由于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振,发达国家鼎力支持绿色气候基金的资金吸纳和分配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发达国家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共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1年12月德班气候大会通过决议,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如今,在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未能履约,已落实的部分资金,也不符合《公约》下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性质,很多发展中国家未得到应有支持,相关信息也不透明。而对于2013年起如何为绿色气候基金融资,也没有确切说法。由于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振,发达国家鼎力支持绿色气候基金的资金吸纳和分配的可能性不大,弥补基金缺口困难重重。
  如何对绿色气候基金进行注资,将成为多哈会议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的难点。
  目前,美国主张2012年以后保持基金的延续性,但并未对出资金额作出具体承诺,且希望发展中国家出资和私人资本进入绿色气候基金,很难让人看到其诚意。欧盟和日本也未对2013年后的出资作出承诺。不过,欧盟表示将在此次多哈会议上提出新的计划,对此各方都相当关注。
  部分发达国家欲把谈判重心转到德班平台
  “随着新兴经济体在2020年后的经济地位提高,潜在排放量渐增,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二元划分已过时。”
  今年5月,德班平台在德国波恩举行的年度首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上登场,其首要任务是在2015年前达成一个适用于《公约》所有缔约方的法律文件或其他形式的成果,作为2020年后各方加强《公约》实施、减控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依据。
  由于《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到期,各方将进入“德班平台”这一新的谈判机制,一些发达国家抓住“德班平台”谈判成果——“适用于所有缔约方”这一措辞,急于在今年结束《议定书》工作组,以及巴厘路线图下设立的《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把谈判重心转到“德班平台”上来,从而甩掉原来的法律义务。
  根据此前历次气候变化大会的协议精神,发达国家需要为发展中国家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提供支持,包括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方面。但一些发达国家认为,随着新兴经济体在2020年后的经济地位提高,潜在排放量逐渐增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二元划分已经过时。“德班平台”上所有国家都要在统一法律框架下,承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不能再以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作为实施减排行动的前提。
  而这种观点与发展中国家坚持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相左。毫无疑问,多哈会议期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将在这一原则问题上进行交锋,如不能弥合这些原则差异,发展中国家在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问题上将较难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后“德班平台”的运作也将受到影响。
  “各国同意将全球升温幅度维持在与工业化前相比高2摄氏度以内,但若没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帮助,这一点就无法实现。多哈会议迫切需要加快行动,最重要的是落实在政府间层面已达成的决议。”《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说。(编注:多哈会议前夕,世界银行发布报告警告说,在以往的气候谈判中,各国政府都保证使全球变暖控制限制在2摄氏度以内。然而,各国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却与这一保证大相径庭。“如果没有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和行动,地球极有可能在工业革命以前气候的基础上变暖3摄氏度以上。”波茨坦气候分析和气候影响研究所为世界银行撰写的这份报告断言:“即使当前减缓变暖的承诺和保证得到全面实施,到2100年,仍然有大约20%的可能性使地球变暖超过4摄氏度。如果这些承诺和保证没有兑现,最早可能在2060年气温就会升高4摄氏度,世界多地将产生前所未有的热浪、严重干旱和大洪水。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可能气温会升高逾6摄氏度,海平面会上升几米。”)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宋乾武:提标改造水质决定工艺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中指出三大问题,全国废水排放量652.1亿吨,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区 
热点文章
中国发改委 中国环境保护协会 中国节能协会 中国环境保护部 中国钢铁协会 国际节能环保协会 LED环球在线 中国太阳能光伏网
中国新能源网 中国能源网 中国照明网 慧聪网能源 世界风力发电网 中国节能住宅网 中国锅炉网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中国LED照明网 环境生态网 中国煤炭资源网 节能环保产业联盟 中国家电网 中国风机网 锅炉信息网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燕赵环保网 北极星电力网 全球阀门网 中国沼气网自动化在线 中国化工器材网 世纪环保网 中国净化设备网
太阳能产业资讯 上海环保协会 中国环保机械网中国能源信息网 环保中国 广东环保产业网 中关村环保 环保设备网
中国风能网 绿色科技网 中国仪器仪表网 中国涂料采购网 AAB亚盟环保 中国环保英才网 固废英才网 格润清洁能源网
装修污染治理 光触媒 除甲醛 低碳网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126957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