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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江西公共机构废品“绿色回收进机关” |
(时间:2012-11-16 9:30:53) |
废弃的塑料瓶和打印纸,一扔了之;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随意找个回收“游击队”处理……今后,这样的场景在江西省公共机构将有所改变。11月12日,江西省参加“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的首批25家省直机关与回收承办企业签订协议,表明江西省“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正式启动。今后,首批25家省直单位将指定专人做好机关废旧商品的分类和存放,并与承办企业联系绿色回收事宜。 据江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运行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旧商品,如果不加以妥善回收和处理,不仅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号角,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行为的一个标杆,率先加入到回收体系当中,不仅可以加强废旧商品的回收和利用,同时也有利于倡导绿色生态的良好风气,是建设“绿色政府”的有效举措。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按照统一部署,江西省将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并选定废旧商品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公共机构产生的废纸、废塑料等一般性废旧商品;对废旧电脑、废旧节能灯等,回收企业还将转移至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明年,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的省直机关还将增加76家。南昌、上饶、景德镇三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也将在明年开始推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2014年,所有设区市公共机构将全部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到2015年,江西省将形成网络完善、运转高效的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的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为确保机关“绿色回收”活动顺利开展,今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定期到各机关检查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的开展情况,省商务厅还将定期到承办企业和授权的回收网点检查废旧商品回收情况,确保各类废旧商品全部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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