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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长春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到榆树检查考核环保工作 |
(时间:2011/12/15 11:23:44) |
12月14日,长春市监察局副局长刘海玉、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北牧、环保局副局长叶春民等一行11人组成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组来到榆树市,对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盛世之星宾馆会议室,考核组一行与榆树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洪亮和市政协主席张树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武、市政府副市长马光及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座谈。 李洪亮在座谈会上说,多年来,榆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长春市政府各部门的鼎力支持,特别是长春市环保局在业务指导、政策协调、资金争取、技术援助上帮助榆树市做了大量工作,为榆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李洪亮代表榆树市委市政府向考核组一行表示衷心感谢。 马光向考核组汇报了榆树市政府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011年,榆树市紧紧围绕建设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上,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在项目的引进和建设上,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同时实施惠民工程,强化减排措施,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加大水环境监管力度,保证了饮用水和境内流域水质安全;巩固“蓝天工程”治理成果,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投资2473.5万元撤并改造锅炉房23个,全市企事业单位锅炉治理达标率为98.5%、洗浴业锅炉治理率达100%,市区餐饮业整改覆盖面达96.9%,监测表明,市区大气可吸入微粒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65毫克,大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级天数达到335天;长效开展噪声污染整治,营造安静的人居环境,联合开展了9次整治行动,通过综合整治,市区已建成噪声达标小区10个,覆盖率为92%,区域噪声控制在50.5分贝以下,符合城市噪声功能区划标准;推行资源转化,各种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同时实行铁腕执法,优化发展环境,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环保民生得到有效改善;强化宣传造势,深化联保共建,公众参与氛围日益形成;发挥农村环保组织作用,探索治理途径,推进生态创建,农村环保呈现纵深发展势头;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绿色品牌逐步呈现特色;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承载能力,环保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检查组对我市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表示满意。叶春民说,榆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围绕建设吉林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始终将环境保护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在环境质量、环境管理、污染减排、环保重点工程、环境能力建设、环境宣传教育、政府保障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省和长春市环保部门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考核组一行还深入到五棵树江北污水处理厂和市区污水处理厂检查。榆树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凌岐向考核组详细介绍了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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