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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胶南市环保局发挥“四个作用”推动污染减排工作 |
(时间:2011/9/15 12:40:06) |
胶南市环保局在认真总结“十一五”减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监督“四个作用”,努力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发挥“参谋员”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减排工作情况。对涉及污染减排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建议,超前谋划减排项目,提请市政府每年下达减排计划,对减排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积极争取领导对减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参与到经济决策中去,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争取将污染减排列入市人大、市政协的视察范围,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减排工作大格局。 二是发挥“指战员”作用,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 建立政策引导机制。积极争取市政府建立减排奖励扶持机制,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引导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为完成减排任务提供政策保障。 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下达《“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将考核情况作为评价领导政绩和干部提拔使用、奖惩和单位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严格实行问责制。凡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一律问责。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负责人实施扣分减薪措施;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施“区域限批”、“项目限批”,提高各级抓好减排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发挥“调节阀”作用,形成污染减排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环境容量的调控作用。深入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实行环境容量现有量、削减量与新增量的统一调度,使有限的环境容量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大项目倾斜,促使一批低能耗、低排放的内外资项目顺利推进,杜绝“两高一资”项目入驻。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环保与发改、城建、公安、农业、工信等部门共同建立减排会商、联合执法、督查考核等制度,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减排项目的快建设、早见效。 四是发挥“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监管。 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建立重点减排项目库,对每个项目逐一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程建设日程表,建立倒逼工作机制,倒排工程建设工期,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厂、燃煤脱硫脱硝、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等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建成投运。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重点企业和单位强化管理、提高能效、减少排放,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出重拳”,打好“组合拳”,在加强现场监管的同时,综合运用项目审批、再融资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环保预警等手段,切实提高减排项目综合绩效,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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