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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山西省将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 |
(时间:2011/7/12 9:41:47) |
国家首批支持的2亿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连日来,省环保厅从工作思路、示范点选择、标准制定、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等五个方面规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建设。据悉,国家首批支持的2亿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山西省已经具备了全面启动和加快推进的条件。 山西省将有200万人受益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将以流域治理为重点,遏制水环境污染和土壤污染;以区域(工业区)整治为基础,针对产业特点,协调农业与工业环境治理,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城乡生态化,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坚持优中选优。在治理项目上,将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在治理范围上,通过3年治理,使全省5%至8%的行政村、乡(镇),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届时,全省将有200万人受益。 示范区域以山西省中部和南部为主 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将紧扣能源重化工基地的特点和综改试验区的要求,以经济基础较好的中部、南部地区为主,选择示范区域,兼顾其他地区。同时,将突出各示范区域(试点)的特色,力争通过3年连片整治,确保各示范区环境质量有明显变化,切实起到示范、带动、引领和样板作用。 山西省将制定农村污染治理标准 根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山西省将配套编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导则》,明确示范区域(试点)垃圾集中处理、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区污染治理等标准。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将参照有关示范协议,与示范区域(试点)所在市人民政府签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不挪用,项目不偷工减料,质量达到标准。同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将作为考核地市环保工作的依据,对完不成连片整治示范建设任务的,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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