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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大型空调系统清洗整改不到位将重罚 |
(时间:2011/6/2 9:36:36) |
随着气温升高,商场、宾馆、医院、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空调又将开启。据了解,一直以来,这些场所的空调系统清洁状况并不尽如人意,不过,今后这有可能遭到严惩。 今年5月1日,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的《细则》”)将正式实施。昨天,记者采访了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请他就新的《细则》与民生有关的部分进行解读。据悉,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 整改不到位重罚 “通风系统作为调节空气状况的设施,在长期运行中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空调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彻底,往往会造成通风系统内部污染和病媒生物的滋生。”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实际工作中,我们如果遇到宾馆等存在这样的情况,无法作出处罚,顶多是责令整改,具体改不改,靠的是经营者的自律。但是,今年5月1日起,我们对此可以作出处罚。” 据介绍,根据新的《细则》,像上述这样的情况,如果责令整改但逾期不整改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相信加重处罚后,将强化经营者的经营责任,还市民清洁的空气!” 推进量化分级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细则》将推进量化分级的管理工作。”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细则》提到,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沐浴场所和游泳场所都要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目前,我省提出的要求是,住宿场所、游泳场所今年达到100%,理发美容场所、沐浴场所今年达到30%。” “应该说,由于量化分级的等级会在卫生许可证上有所体现,消费者将能更明白地消费。”有关负责人说,“而从这些也可以看出,我们以往是以卫生监督为主的,随着新的《细则》出台,今后,消费者也将转变成监督者,公共场所经营者也将成为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据了解,近期,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就新的《细则》展开宣贯,包括宣贯培训会议、上门宣传及举办宣传咨询活动等,主要目的是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接下去,根据新的《细则》,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包括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以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和沐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沐浴场所和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用体系,接受社会监督,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等。”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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