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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广东汕头市:乱倒垃圾最高罚5000元 |
(时间:2011/6/9 16:35:20) |
8日下午,当汕头市龙湖区城管、执法、环卫部门来到市区长平路沿街一家照明设备经营商铺时,发现其门前人行步道上随意堆放着饭盒、茶渣、废旧电灯等生活垃圾,立即责令店主自行将垃圾清理。 为巩固前段时间市容整治成果,汕头市龙湖区针对沿街门店、商铺随意乱倒乱丢垃圾杂物、装修废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专项治理。由龙湖区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沿街门店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小组,对沿街门店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教育。 汕头市龙湖区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纪先生说,清洁工每天中午12:30-14:00,晚上18:30-20:00上门收集垃圾,但不少商户公共卫生意识差,没有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而是随心所欲地把垃圾扔在步道上了事,经常出现清洁工刚收集完垃圾,又出现垃圾遍街的情况,希望沿街商户按规定时间投放垃圾,避免垃圾乱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共同维护主次干道的整洁卫生,创造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 据了解,从昨天开始1周内龙湖区相关部门将持续对沿街单位、门店进行按要求规范投放生活垃圾的宣传教育;1周后对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约条例》等规定,对乱倒乱丢生活垃圾的个人处200元罚款,单位则处5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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