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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辽宁将实现所有933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 |
(时间:2011/5/11 14:37:40) |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百座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启动仪式上获悉,到2010年年底,该省已建成41座生活垃圾处理场,覆盖了232个乡镇;目前在建17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将覆盖96个乡镇;2011年将启动建设100座生活垃圾处理场点,覆盖194个乡镇;2012年到2015年末,全省还将陆续建设10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点,再覆盖剩余411个乡镇,实现所有933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这一举措的实施得益于辽宁省政协连续4年建言力推。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是辽宁省政协多年关注的重点。早在2008年,辽宁省政协就组织委员针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展开深入调查,提出对生活垃圾尤其对餐厨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以科技为先导,化害为利,走资源化综合利用之路。2009年,省政协委员王昆、金占忠、吴炽、吴国功等,再次呼吁省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提出借鉴国外做法,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利用水泥生产窑处理生活垃圾的建议。2010年,刘玉华、董哲宏等省政协委员又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省政府加快建立规范化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运作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市处置”的集中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处理无害化的要求,每个县(市)建设一座无害化处理场。 这些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到今年底全省实现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2011年省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又趁热打铁,在年初的省政协全会上,建议省政府将生活垃圾处理重点要由城市向乡村转移,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委员们还通过提交提案、大会发言、调查报告、信息直通车等形式,建议省政府探索建立多元投入的市场运作机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步伐;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政协委员们的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据悉,辽宁省将结合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沈阳经济区建设和突破辽西北三大战略,统筹考虑收集、转运、处理和运营,构建“规划合理、能力完备、运营有效、环保达标”的全省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点建设的同时,全省933个乡镇,除23个城关镇外,其余910个将统一配备垃圾农用运输车,每个乡4台,每个镇5台,共4192台,保障乡镇垃圾运输,完善垃圾处理体系。该省还着力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垃圾处理场运营监管,逐步建立按处理量和运行质量核拨垃圾处理费。同时,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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