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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四川遂宁市住建局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时间:2011/5/6 15:12:10) |
昨(5)日,记者从四川遂宁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遂宁市,下同)出台了《遂宁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做好试点示范。目前,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住建、城管、卫生、环保等部门已着手启动相关工作,分类垃圾处理房建设、人员组织以及设施设备安装等配套服务工作正在大力推进。 据了解,该办法将在船山区、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创新工业园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施行。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管理辖区内所有单位、小区、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全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物品三类,将对不同类别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回收。据了解,按照规范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居民小区一般按 24 户、零散居民户一般按 15 户左右设置一组,每组包括 240 升的不可回收垃圾桶、240 升的可回收垃圾桶、60 升的有毒有害物品垃圾桶各1个。 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具有十分强的操作性和执行度,办法规定了参与管理的多个部门职责,对分类管理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根据办法规定,不可回收垃圾的清运和处理任务、有毒有害物品的清运任务以及商店、商场、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和规范使用等有相关部门监管。据了解,市规划局将对我市分类垃圾房建设进行选址规划。 该办法还明确禁止五种行为:垃圾未分类、未袋装出户;分类袋装出户的垃圾不按分类容器投放;将户内垃圾投放到果皮箱内或扔到街道上等公共场所;将分类投放的垃圾混合收运;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投放垃圾。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定期检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落实情况,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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