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固废治理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固废】废弃家电回收行业崛起
(时间:2011/1/13 10:14:24)
  酝酿两年之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最引人注目的两个配套政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详细内容仍是未解之谜。
  参与制定《条例》的人士对记者说,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仍在进一步的协商修订中。在目录出台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其他配套措施才会陆续落实。届时,将对生产企业征收一定的处理费用以补贴回收企业。
  “虽然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但《条例》本身已经填补了回收行业没有明确政策指引的空白,迈出了从无到有的一步,这让废旧电子回收从企业自发行为变成了有规范可循的、国家引导的行为,对行业无疑有重要作用。”上述人士对记者说。
  废旧回收政策开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将会成为首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行业发展与咨询部人士对记者说,《条例》让行业从无章可循变为有法可依。等配套处理目录、基金相继完善后,将推动废旧回收行业全面的发展。
  自家电以旧换新开展以来,截至2010年12月9日,以旧换新销售量和回收量双双突破3000万台,分别为3002.6万台和3110.9 万台,销售额达1126.9亿元。今年1-11月,全国家电拆解企业已实际拆解处理废旧家电2212.8万台,拆解率为71.7%,同比上升30%。
  以旧换新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提前到来,大量废旧产品出现加剧了回收拆解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也产生倒逼效应,将这一工作提上了日程。
  参与回收目录制定的人士说,由于各方利益博弈,目录的出台还面临一些困难,但一旦目录确定将使该条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克服了以往政策难以操作的缺点。
  专项基金酝酿待发
  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指出,《条例》中“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重大创新。”即明确了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任,还必须对其产品废弃后的处置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了解到,生产者承担责任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商征收处理费,建立处理基金。这是国内第一个由电器电子生产者缴纳,专门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施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专项基金。虽然具体的处理费和征收时间并未确定,但这无疑对回收企业是一个好消息。
  有券商分析人士说,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初步确定或将对家用电器和个人电脑制造商征收4-20元/台不等的处理费,用以补贴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企业。
  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原则和水平》则认为,将对不同品种的废旧电器电子会处以5-15元不等的处理费。
  分析人士说,由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迟到2011年底退出,为避免重复补贴,处理基金有可能从2012年开始执行,“但也不排除处理基金提前启动的可能性。”
  上市公司提前备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前景让相关企业都看到了个中机会,并未雨绸缪提前布局。
  2010年,TCL已在天津投资2.5亿成立了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是目前国内水平最高的大型高科技环保型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
  据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介绍,该项目将建成18条生产线,正式投产后,将达到10万吨(200-250万台)/年废旧家电产品处理能力。
  记者了解到,格林美也从去年开始规划电子废弃物处理基地。格林美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去年格林美在湖北荆门、江西丰城、湖北武汉均已建立电子废弃物处理基地,处理能力分别为5万吨、5万吨和3万吨。
  未来公司的发展将以深圳、武汉城市圈等中国二十个中心城市为资源收集中心,计划在珠三角、长三角、武汉城市圈、西南和北方建设五个废弃资源收集与分选中心。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森特股份联手三棵树推动涂料行业能源转型 
  节能减排与全球每个国家、行业都息息相关。涂料作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工业的重要材料,整个行业正在努力探索环保低碳发展之路。    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769209918@qq.com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