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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武汉市垃圾焚烧产生的毒气物排放物与监管高于国标 |
(时间:2010/11/10 9:27:23) |
武汉市第二座垃圾焚烧厂有望于本月实现点火发电,意味着该市半数生活垃圾将入炉焚烧。从有关部门获悉,江城对垃圾焚烧产生的毒气物排放与监管均高于国家新标准。 垃圾焚烧可能产生的毒气排放物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重点。昨日,媒体披露,国家9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重点监管二恶英等垃圾焚烧厂毒气物排放。根据这一最新的要求,各地新建焚烧设施,其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而二恶英则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监测。 昨日,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喻晓称,武汉对于垃圾焚烧后产生的毒气物排放和监管均高于此次国家标准。对于二恶英,江城采取半年一监测,而对于其他诸如硫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则随时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据悉,武汉位于江夏的长山口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点火启动,眼下正处调试运行阶段。本月即将启动的汉口北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年内,两座垃圾焚烧厂顺利启动后,可消纳江城半数生活垃圾,武汉由此进入垃圾焚烧时代。 据悉,武汉计划两年内完成包括汉口北、江夏长山口、汉阳锅顶山、青山群力村、东西湖新沟5座垃圾焚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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