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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海口市将正式启动垃圾分类收集首批试点 |
(时间:2010/8/27 11:19:16) |
8月26日从海南省海口市环卫局获悉,28日海口市将正式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在省委、省政府办公地、居住地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地、居住地等12个区域进行首批试点。 海口市此次重启垃圾分类试点,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试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按照办公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实行四分类。居住小区将设置有害垃圾、废玻璃、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四个分类收集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三个分类收集桶。公共场所则设置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二个分类收集桶。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期间,市环卫局除为各试点单位配置分类桶、垃圾袋外,还将为四个区配置10辆电动收集车,便于各区收集分类垃圾。 12个垃圾分类试点单位为:省委办公区、省政府办公区、省领导白龙新村住宅区、市委办公楼、市委龙昆北住宅区、市委海甸住宅区、市政府办公区及住宅区、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秀英区政府第四宿舍区、琼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区、琼山区委住宅区、市环卫局办公区。 除启动试点单位外,海口市计划到今年底前,由政府投资,在江东转运站旁征地约20亩,建造1座有害垃圾和废玻璃储存(处理)基地,力争使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同时,至2011年底,垃圾分类试点人群参与执行率达到60%以上。至2013年底前,力争使海口市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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