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发布《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根据《办法》,枣庄市将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及时规劝、制止不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枣庄市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在探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作为枣庄市首部关于垃圾分类的政府规章,《办法》将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对于推进资源节约、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以及推动枣庄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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