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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 |
(时间:2023/3/6 14:07:47)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各市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抽查工作,旨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推动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和处置利用能力,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据介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3个评估组,通过现场“照环评、查台账、核联单、对系统、看监控”等方式,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点、贮存库、利用设施和焚烧填埋设施等关键点位进行认真排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查得清、查得实”。评估抽查工作围绕各地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利用处置保障、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3个方面展开。
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对企业采取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等方面也进行了抽查评估。
根据2022年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宁夏共有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259家,比2021年增加67家。此次抽查评估的重点对象是新增涉危废企业,共抽查评估110家,总体抽查合格率为98.36%。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各市深入应用规范化评估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依法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举一反三,督促未抽查评估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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