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范管理,切实推行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近日,市城管局、章贡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
根据通告,上述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加工生产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分类投放,不得混倒入其他垃圾容器。违反规定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凡是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违反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以上活动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凡是未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自行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行无害化处置的,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将在收运范围内配备分类收集车辆、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运班次、频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免费上门收运服务方式,确保餐厨垃圾得到便利、及时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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