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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垃圾分类有哪些事要抓紧去做 |
(时间:2014-5-8 11:22:37) |
《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稿正在征求意见,其中有不少亮点,譬如明确了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物业服务的城市居住区,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为责任人。诸如此类的措施若能得以落实,将极大推动深圳垃圾分类的进程。 城市和人的运转,每年产生上亿吨的垃圾。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从2000年起,深圳就是全国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城市之一,然而这么些年过去了,垃圾分类却成效不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眼下看来,有不少事需要我们抓紧去做。其一是硬件设施的建设问题。垃圾分类需要有专业完备的设施,但尴尬的是,目前一些地方连一个像样的垃圾桶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必须尽快改变。 其二是宣传教育。为推行垃圾分类,日本进行了约10年的全民教育,并通过学校环境教育,用小学生来教育大人。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4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但在我国、在深圳,类似的宣传教育工作又做得怎么样呢?假如民众对垃圾分类连起码的认知都没有,又如何要求他们自觉、有效地行动呢? 其三是商品包装的引导。在日本,几乎所有商品外包装都有分类标记,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例如化妆品的瓶子,会分瓶体和瓶盖,连外包装的塑料袋都要说明成分,告诉购买者袋子燃烧的时候是否会产生有害物质,等等,而在我国,这一块工作几乎是空白,须尽快补强。 其四是改变“多龙治水”的局面。垃圾多头管理,难以协调,每个部门都只在自己系统内进行循环,这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是极为不利的。 把该做到的事情先做到位,垃圾分类终究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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