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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广州市长陈建华:尝试三五年内完成垃圾分类 |
(时间:2012/5/18 9:32:31) |
“垃圾处理不好,对不起广州1800万人民!”昨日(17日,下同),广州召开垃圾处理工作座谈会,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表示,将尝试在三五年内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并为垃圾分类投放拟了三句口号。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副市长王东,副市长谢晓丹,秘书长周亚伟,以及南方日报社社委孙爱群等驻穗媒体主要领导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来自省内外的10名专家学者纷纷就广州垃圾处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对广州市人大4月份通过的“生活垃圾处理从分类、回收减量到无害化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的技术路线”表示赞成。 “专家的认同,大大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和勇气”,陈建华如是说。 在垃圾分类方面,有专家指出,广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花了几十年才完成。 不过,陈建华表示,“我们是否可以挑战一下,用几年的时间走完人家几十年完成的道路?”他还进一步补充道,“我的目标是在三五年时间内完成”。 针对目前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足的状况,座谈会结束前,陈建华还拿出了市城管委印制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手册》,他表示其看完之后有很深的感受,并想出了分类投放三句话:“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他解释道,“能卖拿去卖”是指可回收垃圾,这部分居民一般会拿去卖;“有害单独放”是指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荧光灯等,虽然占垃圾总量的比例不足1%,但是能够分处理,后面的处理就要简单很多;“干湿要分开”则指家庭中的厨余垃圾要和其他垃圾分开放,“这3句话到底是否合适,还请全市1800万人民提意见”。 陈建华还表示,垃圾的分类处理,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必须高度统一”。 同时拟征求意见的还有已经施行1年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陈建华表示,对于这个规定,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征求意见稿,广而告之,向市民征求意见,“该增加的增加,该修改的修改,该删除的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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