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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银川建立固体废物跟踪监管体系 |
(时间:2012/2/10 10:41:58) |
2月9日,《银川市固体废物网上申报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出炉,标志着银川市针对固体废物建立起动态跟踪监管体系,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银川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王学萍介绍,今后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网上固体废物申报。申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5日前,通过银川市固体废物信息与管理平台进行年度预报,每季度结束后的7日内进行季度实报。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按照网上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固体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申报审核和服务。对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凡两次以上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经环境监察机构责令更改、重报后,仍不如实申报的,由环境监察机构对其进行环境监察并限期整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对其新、扩、改建项目进行限批或不享有环保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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