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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江苏省苏州市:玻璃和有害垃圾两类将单独回收 |
(时间:2011/11/22 14:36:17) |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了解到,苏州市将对生活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玻璃和其他垃圾4种。苏州市古城区9个小区的垃圾投放处,将在原来设置“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回收桶的基础上,增加“玻璃”和“有害垃圾”回收桶。 苏州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前期调研,拾荒人员对纸类、金属、塑料3类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可回收物捡拾率较高,对玻璃捡拾率低,从而导致最终进入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玻璃占垃圾总量的2%以上。考虑到2012年以后苏州市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将以焚烧为主,而玻璃采用焚烧的方法难以处置,因此在垃圾分类投放过程中,将玻璃单独回收后送至再生回收单位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 另外,出于对环境安全的考虑,苏州市还专设“有害垃圾”这一单项。有害垃圾类将采用红色收集桶收集,主要包括5类:灯管类、电池类、废弃日用化学品类、废弃电子产品类和其他产品成分中含汞、铅、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废弃物(如水银温度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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