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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南京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 |
(时间:2011/10/12 15:30:49) |
10日,南京市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从本月起,该市垃圾分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逐步推开,最迟至2014年实现全面实施。 此次《方案》对垃圾分类进行了补充,将垃圾分为日常生活垃圾和其他特殊垃圾两大类。其中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四种分类,其他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类,包括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及道路机扫垃圾。 《方案》明确,今年10月-12月为试点阶段,首先对玄武区锁金街道、白下区月牙湖街道、建邺区兴隆街道、鼓楼区江东街道四个试点街道的集贸市场垃圾和饭店餐厨垃圾进行分流。对各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业委会主任及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年底启动建设一座日处理量为400吨的厨余垃圾厂,4个试点区各建成一座临时资源回收中心。 2012年为试点扩大阶段,上半年将10吨级厨余垃圾处理实验站扩容至50吨、建成日处理量100吨的餐厨处理厂,下半年再建两座日处理量400吨的厨余垃圾综合处理厂,在院校、机关设置一批厨余垃圾生化处理机。 2013-2014年为全面推广阶段,将实行生活垃圾处置费随袋征收,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也将建成收运系统。基本建成南京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理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15年,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200吨/日,垃圾焚烧达到3200吨/日。 另外,南京市将改进生活垃圾收费方法,将随水费收取的每户每月5元垃圾费退还,以鼓励居民购买城管部门监制的可降解垃圾袋,每只垃圾袋的成本价为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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