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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长沙市环保局:98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 |
(时间:2011/7/21 14:46:34) |
记者日前从长沙市环保局了解到,自全市开展乡村卫生整洁行动以来,目前已有98个乡镇实现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全覆盖,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同时,长沙市市财政已分12批次对98个乡镇下拨4591.2万元补助资金,其中岳麓区6个、长沙县19个、望城13个、浏阳33个、宁乡26个,高新区1个。 98个乡镇实现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全覆盖 2010年5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统筹安排全市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的名单、时限。 各县(市)环保局、财政局和爱卫办积极行动,截止到目前,经长沙市环保、财政、住建委、爱卫办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核查组实地抽检,98个乡镇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或“分户分类建池、分村分解减量、少量镇中转填埋”等各有特色的农村垃圾处置模式,通过给每家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建设村垃圾收集站和镇中转站,配备垃圾收集车和保洁员等方式,实现了全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补助最高50万元 长沙市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长沙市农村环保先进乡镇“以奖代补”相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建设与运行,将以区、县(市)投入为主体,市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达到了资金补助条件的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建设与运行项目,市级“以奖代补”的标准将根据乡镇人口规模的大小,对农村垃圾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进行建设资金补助。 分别是: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补助30万元;2-3万人的乡镇,补助35万元;3-4万人的乡镇,补助40万元;4-5万人的乡镇,补助45万元;5万人以上的乡镇,补助50万元。 垃圾处置常年运行补助将按《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运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于考核合格的,以村为单位,每年给予1.2万元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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