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溪县供销合作联合社获悉,该县在开展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工作中,确立了南溪镇、裴石乡、罗龙镇、江南镇、马家乡为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工作试点乡镇。 目前,这5个试点乡镇均建起了本地可利用垃圾回收中心,建成定点生活垃圾收集池39个,县可利用垃圾回收中心1个;在3个月内基本形成了“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置”的集中处理模式,并顺利通过由市供销社及市城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处理,有效美化和净化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试点村内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得到了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乱堆乱弃和露天堆放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减少了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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