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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入罪降门槛联防联控见成效 |
(时间:2010/8/27 16:21:13) |
近来,国内多地遭受洪水、泥石流侵袭,次生环境灾害频发,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的《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清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备受本周媒体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3日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调整了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也构成了本周环境报道的一个热点。另一方面,一些地区采取联防联控等手段推进环保工作的经验也成为本周环境新闻的一个亮点。 淤泥清理环保要求出台 舟曲泥石流抢险救灾进行之际,泥石流灾害又接连在四川映秀、云南贡山发生。为有效防范洪水泥石流灾区清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清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送往甘肃、四川、陕西灾区,指导当地民众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中新网、中经网等媒体广泛传播了这一消息。 8月20日国际在线载文指出,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中会混有大量生活用品、建筑废料、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如不及时妥善清理处理,将造成严重二次污染,甚至引发次生环境灾害。为此,环境保护部及时发布了指导洪水泥石流灾区清淤环保工作要求。中国日报网立即转载了这则消息。 8月21日北方网以“泥石流灾区存次生灾害风险,环境保护部制定清淤要求”为题说,《要求》规定,各类废物应尽可能分类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地质稳定,远离环境敏感区,并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转运前,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以确定运输和最终处置技术方案,并交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中国网、中广网、新浪网等转载了这一消息。 8月23日,法制日报刊发了引题为“危险废物不妥善处理可能发生二次污染”、主题为“环境保护部指导泥石流灾区清淤”报道。凤凰网、搜狐网等立即转载了这篇报道。 8月24日,中新社报道说,环境保护部专家一行抵达舟曲,立即与舟曲县县长迭目江腾等地方官员进行座谈,对舟曲生态环境进行评估。 拟降低污染入罪门槛 8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将审议多项法律案,备受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天,新华网在报道“我国拟降低两类犯罪的入罪门槛”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这些条款的修改,加强了刑法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 中国法院网在一篇题为“刑法第八次修正九大亮点”的文章中也突出报道了我国将降低销售假药、环境污染等入罪门槛。 今晚报在报道“刑律将第八次大修”时说,中国刑法又将面临一次大改。文章特别指出,8月23日~28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刑法修正案(八)》将得到首次审议。 国际在线认为,修改刑法中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法律规定,调整上述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体现了中国将加强对民生的保护。 正义网、环球网、中国证券网、网易网、新京报网、燕赵都市网、国际在线、人民网等都转载了这一消息。 法制日报8月25日推出的“修法也是法治教化过程”文章指出,作为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刑法的修改不仅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密切相关,还承载了一个社会法治文明进步的期待,历来受到民众的瞩目。此次第八次修正,是我国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较为全面的一次修改,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影响可想而知……在此文的上方位置,这家媒体还刊发了新华社编制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摘要”。摘要显示,降低入罪门槛是其三大要点之一,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是降低入罪门槛的主要内容之一。 联防联控推进环保 环境保护没有边界。比如由于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仅从行政区划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难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污染,在北京奥运会后受到了各地的普遍注意,如今这种机制也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规划和落实。 8月21日科技日报在报道江苏启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蓝天工程”时说,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表态,“要将大气污染防治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像治理太湖一样,铁腕治污,绝不手软。”文章还指出,江苏省政府在本月初颁布了《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从工业大气、机动车排气、扬尘污染、秸秆污染、生活污染5个方面出发,加强空气污染治理,全面开启“蓝天工程”。 8月23日人民日报以“佛山治污从对立走向合作”为题,传播了佛山如何通过多方合作使汾江河重现清澈的经验。文章指出,治污需要铁腕也需要智慧。28个盘踞在汾江河上游半个世纪之久的煤场半年内关闭,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文章介绍佛山利用舆论治污的经验时说:“百姓的呼声,让政府增添了与企业博弈的筹码”。在谈到环保部门与企业如何合作时,文章指出,只赶走污染,不赶走企业,“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对立变成了合作”。文章说,佛山市治污的过程,也是淘汰落后产能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佛山以污染治理为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倒逼企业进行整改,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 当天,大众证券报报道了工信部近日发布重新修订的铜铅锌行业《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这让广大受众也感受到防控污染的合力在增强。据报道,《办法》强调建设项目投产需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且不得存有按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工信部称,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如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8月24日,山西晚报说,从今年起,全省11个重点城市市辖区,以及阳曲县等28个县将联手共同防控大气污染,改善全省空气质量。通过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禁止再新建、扩建钢铁、焦化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通过建立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运行机制,从治理重点工业污染、联手改善空气质量、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来防控全省大气污染。 同日,辽宁日报在“绿色信贷:为环境筑起金融防护堤”一文中指出,该省加强授信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切断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链。借助限制贷款、企业自省以及政府监管三方力量,银行、政府联手,客观上给污染企业加了一道“紧箍咒”,促使企业加快治污。文章还认为,应借鉴火电企业脱硫加价的有关规定,对不同类别企业的贷款额度和利率加以区别,以更好地发挥绿色信贷的约束与激励作用。 此外,本周媒体还在其他方面进行了环境报道。中国化工报8月23日报道说,水污染应急须“三同时”;新京报8月24日报道说,滑坡泥石流应建预警机制,荒坡地开垦种植拟设审批权。 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更高要求。通过各类媒体的报道,我们高兴地看到,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在不断地得到完善,这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信贷控制,地区之间联防联控解决污染问题等一系列社会调控制度和机制正发挥着积极和显著的作用,强化环保工作、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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