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去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全省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已初步建立;树立“监测为民、监测利民、监测亲民”理念,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真准全快新”。
目前,我省共有7个市的43个县(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范围。其中包括,陕南3市所有28个县(区);陕北延安市6个县,榆林市6个县;关中西安市1个县,宝鸡市2个县。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质量监测,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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