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验收销号143个;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3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经过大力推进整改,2020年,我省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全省PM2.5平均浓度首次达30+,接近国家二级标准。 2017年、2018年国务院分别对我省开展了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省大力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据统计,截至目前,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验收销号143个,剩余1个正在组织验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剩余13个正在有序推进,两批交办的6263件信访件已全部整改销号。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持续明显改善。”罗宏介绍,2020年,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全省PM2.5平均浓度首次达30+,接近国家二级标准的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降幅居全国第七位,长三角第二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同比提高11.1个百分点,升幅位于全国第三位、长三角第一位。 据介绍,今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仍是我省环保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我省拟开展三批省级督察,即自然保护地督察、省属部分重点企业督察、部分省直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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